经过Jason Laday.
披露:Curtis报道了Abbvie,Amgen,Janssen,Bristol Myers Squibb,Genentech,Gilead Squibb,Genentech,Gilead Sciences,Glaxosmithkline,Eli Lilly&Co.,Myriad,Purizer和Sanofi的咨询费。请参阅所有其他作者相关财务披露的研究。
3月24日,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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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风湿病患者应尽快接受Covid-19疫苗'

经过Jason Laday.
披露:Curtis报道了Abbvie,Amgen,Janssen,Bristol Myers Squibb,Genentech,Gilead Squibb,Genentech,Gilead Sciences,Glaxosmithkline,Eli Lilly&Co.,Myriad,Purizer和Sanofi的咨询费。请参阅所有其他作者相关财务披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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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风湿病学院的最新指导,不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和风湿性炎症患者应尽快接种COVID-19疫苗,无论疾病活动情况或严重程度如何。

呼吁在风湿病人群中及时接种疫苗,只是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CR)发布的74份指导声明草案中的一份关节炎和风湿病学关于Covid-19疫苗接种。总的来说,随着更多数据的变化,该文件可以获得更改 - 包括基于疾病严重程度和药物的患者可以在没有延迟的患者接受疫苗的自愿指导,并且在接受疫苗之前和之后应该修饰哪种药物方案。

根据新的ACR指导,应尽快接种危及危及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和炎症性风湿条件的患者,无论疾病活动或严重程度如何,应尽快接种Covid-19。

“鉴于风湿病学提供者在为患有风湿性和肌肉骨骼疾病(RMD)的患者提供的角色,特别是那些自身免疫和炎症性风湿性疾病(AIRIRD),迫切需要优化遏制Covid-19的发生率的策略,“Jeffrey R. Curtis,MD,MS,MPH,该指南的主要作者和他的同事写道。

杰弗里·柯蒂斯

“除了防护措施,如身体疏远,戴着面膜,洗手和防护地订单,新可爱的Covid-19疫苗提供了一种强大的工具,可以减轻由Covid-19产生的不良结果的蓬勃发展的蓬勃发展的增长,“他们补充道。

基于现有证据的指导

提供风湿病学提供者的指导关于患有风湿性和肌肉骨骼疾病的患者的Covid-19疫苗,ACR开始于10月2020年10月组建其Covid-19疫苗接种指导工作队。13人的工作队包括九名风湿病学家,目前两名传染病专家和两名公共卫生医师以前与CDC。

在2020年12月20日在电话会议期间同意审查问题后,成员创建了一份证据报告,总结了有关Covid-19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可用发布的文献公共数据,以及关于患有风湿性和肌肉骨骼疾病的患者的其他疫苗。

由于加速时间框架,任务力的成员发现自己的成员,他们选择使用来自CDC和FDA的PubMed搜索者和数据进行非系统性证据审查。此外,由于可用信息的缺乏和有关的直接证据Covid-19疫苗接种在风湿症和肌肉骨骼疾病的患者中,成员写道,他们被迫根据其他疫苗的文学推断。

在起草共识声明后,工作组成员根据1-9的数字尺度,使用改进的德尔菲过程和兰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适当性方法,在1月份的两个会议上进行了细化和迭代。ACR董事会于2月8日批准了该指导意见。在它出版后,一个ACR项目图书管理员开始定期更新文献检索,并将新的文章发送给工作组进行审查,目的是在有新的证据时更新文档。

风湿病患者优先考虑

根据批准的指导,患者自身免疫和炎症性风湿性应优先考虑在类似年龄和性别人口的非提高人口前接种的条件。此外,虽然文件指出,在Covid-19疫苗接种后的自身免疫和炎症风湿喇叭口或疾病的存在理论风险,但风险超过了接种的益处。

然而,该指导还注意到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和炎症性风湿病的患者 - 例如任何原因需要ICU护理的患者,例如 - 应该延迟疫苗,直到它们的条件更好地控制。此外,在免疫调节治疗中的自身免疫和炎症性风湿条件的患者应在免疫调节开始之前接受其第一个疫苗剂量。

此外,该指导表明,接种接种羟基氯喹,苏氟苯胺,leflunomide,afremilast(ottezla,amgen),静脉内免疫球蛋白,甲氨蝶呤,霉菌酸甲酯,静脉内或口服环磷酰胺,TNF抑制剂,IL-6R,IL-的患者没有必要延迟1,IL17,IL-12/23或IL-23阻滞剂,Belimumab(Benlysta,Glaxosmithkline),Jak抑制剂,静脉内或皮下腹菌(Orencia,Bristol Myers Squibb),口服钙素抑制剂或泼尼松等当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每天20毫克。

工作组对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在每天20毫克或更多的患者中没有达成共识。

对于接受Rituximab(Rituxan,Genentech)的患者,Covid-19疫苗接种应在下次预定的利妥昔单抗循环之前进行约4周,假设个体Covid-19的风险低或通过自隔离和其他措施减少。

建议可能会有所变化

关于时间和使用COVID-19疫苗免疫调节疗法,指导表明,对于具有良好良好良好的疾病的人,每次疫苗剂量后,甲氨蝶呤持续1周。每次剂量后也应持有jak抑制剂1周。同时,皮下吸管只应在第一个疫苗剂量后1周之前1周举行。关于静脉内剥落,第一次接种疫苗接种应发生在输注后4周,随后推迟延续1周。没有静脉内或皮下吸管的第二次射击所需的修改。

应定时静脉内环磷酰胺剂量在每次疫苗剂量后约1周,可行时。最后,如果疾病活动允许,第二疫苗剂量应延迟毒素肢体2至4周。

由于缺乏信息和证据,工作组选择不包括关于疫苗有风湿病的儿童

“[这一指导]旨在帮助各个患者的照顾,而不是向患者提供个性化护理或限制共享决策,”柯蒂斯和同事写道。“MRNA疫苗平台是新颖的,并且在该平台上发育的疫苗的考虑可能与其他疫苗相关的疫苗。关于免疫调节药物的使用和时间的指导是基于其免疫效应的可用证据的推断,因为它们与其他疫苗和疫苗平台有关。“

“因此,所有这些建议都被视为”有条件“,”他们补充说。“最后,工作队建立了医疗保健提供者,以避免在以下这些建议中过于过于教制。试图优化与之相关的疫苗反应免疫抑制药物的使用和时间不应该妥协愿意患者及时的疫苗接种能力,并冒错过疫苗接种机会。“